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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安全宣導:推廣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訓導組長

張貼日期: 2024-11-27 09:09:30 點閱: 458 (381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交通安全宣導:推廣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 的代表圖片
說明:
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,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未完成掛牌程序逕上路係屬違規,爰為積極擴大宣傳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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