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6-06-04 14:20:43 點閱:31
說明:
一、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,不申辦掛牌強行上路者將處新臺幣(以下同)1,200元以上3,600元以下罰鍰,並禁止行駛、移置保管車輛。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須注意7大重點:
(一)免駕照,年滿14歲才能騎乘:違反者最重處1,200元罰鍰,當場禁止駕駛,車輛移置保管。
(二)騎乘需要戴合格安全帽:違反者將處300元罰鍰。
(三)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:不得擅自增、減、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,容易造成微型電動二輪車引火燃燒。 違反者最重處5,400元罰鍰。
(四)不得載人及超速 25km/hr以上:載人違反者將處300元以上罰鍰,超速違反者最重處1,800元罰鍰。
(五)應依標誌、標線、號誌指示行駛及夜間行車要開啟燈光:違反者最重處1,200元罰鍰。
(六)不可酒駕、毒駕:違反者最重處2,400元罰鍰,當場禁止駕駛,車輛移置保管。
(七)續保強制汽車責任險:保險期間屆滿前記得要續保,違反者最重處1,500元罰鍰。
二、微型電動二輪車與電動輔助自行車之差異:
(一)微型電動二輪車(微電車):
1、無腳踏板,以電力為主要動力。
2、駕駛人需年滿14歲。
3、需掛牌、投保強制險、騎乘時必須戴安全帽。
(二)電動輔助自行車(電輔車):
1、有腳踏板,以人力為主要動力、電力為輔助。
2、駕駛人無年齡限制。
3、需掛牌、不用投保、騎乘時建議戴安全帽。
三、微型電動二輪車管理:
(一)請貴校針對學生通學騎微型電動二輪車進行管理,因各校所在地、特色、空間及需求均不相同,請適時檢視校園內外交通環境,亦可配合學校會議或親師座談等時機,邀請家長、學生等代表一同討論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到校事宜。
(二)若學生有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到校,請貴校透過申請方式進行造冊管理並妥適規劃停車空間,以提供相關協助及管理,避免將車輛停於學校周圍道路。
(三)請了解學生通學需求,妥善規劃輔導措施,勿一味禁止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至校。
(四)建議各校訂定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通學要點,另比照自行車考照,辦理電動輔助自行車考照、微型電動二輪車考照。